活動快報
11/09(一)職場霸凌暨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危害預防-老師也可能被霸凌?從校園案例看職場霸凌、合理管理與不法侵害的法律界線
依《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》第6條規定,應對事業單位人員實施職場霸凌防治教育訓練;
另依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》第324條之3規定,應採取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措施,並辦理危害預防及溝通技巧訓練。
本次講座邀請具勞動法及職場霸凌申訴調查實務經驗之翁瑋律師,透過校園常見案例與法律觀點,協助教職員工辨識職場霸凌、不法侵害與合理管理之界線,瞭解遭遇疑似事件時之因應及求助方式,並提升主管處理相關事件之實務知能。


(一)日期與時間:11/09(一)14:00~17:20 (13:50開始出示教職員工證報到)
(二)講座地點: 行政大樓第一會議室
(三)合辦單位:環境保護暨職業安全衛生中心、生命教育研發育成中心全人關懷服務
(四)授課講師:瑋燁法律事務所所長-翁瑋律師
現職:
瑋燁法律事務所所長
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第二屆董事
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兼任講師
主要經歷:
勞動部勞資爭議仲裁委員
新竹市政府校園霸凌事件審議委員
勞動部職場霸凌及工作場所性騷擾調查專業人才
專門學識及經驗:
勞動法、勞資爭議調解
職場霸凌與性騷擾申訴處理
職場不法侵害預防及相關制度建置
(五)對象與人數:本校現職之教職員工,預計100人
(六)本場次需事先網路報名,於收到由方案信箱寄出的錄取通知,才算報名成功。

(七)本次活動完全免費,提供輕食,差假事宜由各單位自行認定,原則上自假參與。
請自備環保杯。
(八)錄取後若欲取消,請於11/02(一)前通知方案工作小組,以便安排其他師長同仁遞補。
無故缺席者,將影響後續參與活動權益。
(九)本次課程可計算研習時數,相關說明如下。本次取得之時數與證明僅適用於國立臺灣大學教職員工,不對外認證及複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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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對本活動或方案有任何疑問或建議,歡迎聯繫
臺大環境保護暨職業安全衛生中心職衛組吳佩憶護理師 wpy1993@ntu.edu.tw (02)3366-7206
臺大教職員工全人關懷服務方案工作小組 ntucares@lec.ntu.edu.tw 02-3366-1755分機102 楊小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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